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中心成技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遂昌县名师名校长工程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做好第三届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岗教师和在任校长。
二、评选条件
(一)名教师
1、必备条件
名教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思想符合时代要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2)大局意识强,合作精神好,具有良好的师德。
(3)在中小学一线任教5年以上。
(4)至近5个学年中,担任班主任不少于2年;担任学校党、政、工领导,中层处室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科组长、备课组长、校级社团专职指导教师和生活指导教师的任职时间可以视同班主任年限。对于个别教师因所在学科原因确实无法安排或因组织原因没有安排班主任岗位的,若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成绩,可由县评审委员会研究作特殊情况处理。
(5)具有相应的资格。中学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小学教师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获得过县教坛新秀或县优质课评比一等奖以上的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和计算机能力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6)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中,教育科研课题获县级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发表过论著、校本教材等。
(7)学生满意率二、三级名师达80%,一级名师达85%。教职工满意率达80%以上。
(8)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中,高中教师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至少2年名列全市前1/3,初中教师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至少两年名列全县同类学校前1/3,未统一考试学科教师、德育类教师及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认同度高。
(9)辅导学生成绩显著。近3年中,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10)近3年年度继续教育达到48学分。
(11)综合评价良好。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前1/2。
2、附加条件(符合各类条件3项)
(1)一级名师
①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②近3年中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③具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且在指导和培养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④近3年在省级(三级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过论著、校本教材等。或近5年中主持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⑤近3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育教学讲座或示范课、公开课5次以上。
(2)二级名师
①在市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②近3年中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③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教坛新秀,且在指导和培养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④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过论著、校本教材等。或近5年中主持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⑤近3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育教学讲座或示范课、公开课4次以上。
(3)三级名师
①在县内有较高知名度。
②能指导一般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③近3年中主持过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并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近3年中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承担具体任务(有文字材料佐证),并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④近3年中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次。
⑤近3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育教学讲座或示范课、公开课3次以上。
(二)名校长
1、必备条件
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管理科学,作风民主,以身作则,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富有人格魅力,品德堪为师生表率。
(2)掌握现代管理理论,行政管理能力强。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在全县教育界公认度高,享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能起示范作用;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学校管理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有学校的近、远期发展规划,三年内所在学校或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3)近3年中,教育科研课题获县级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发表过论著、校本教材等。
(4)教职工满意率达85%以上。
(5)校长任正职达到3年以上。
(6)在一门学科教学上有较深造诣,深入课堂、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7)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校长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和计算机能力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8)近3年年度继续教育达到48学分。
2、附加条件(符合各类条件3项)
(1)一级名校长
①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②近3年中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③具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且在指导和培养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④近3年在省级(三级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过论著、校本教材等。或近5年中主持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⑤近3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育教学讲座4次以上。
(2)二级名校长
①在市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②近3年中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③市级名校长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且在指导和培养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④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过论著、校本教材等。或近5年中主持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⑤近3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育教学讲座3次以上。
(3)三级名校长
①在县内有较高知名度。
②近3年中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③近3年中主持过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并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近3年中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承担具体任务(有文字材料佐证),并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④近3年中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⑤近3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育教学讲座2次以上。
三、评选名额
第三届共评选名师名校长130名(其中:一级名师名校长≤10人、二级名师名校长≤20人、三级名师名校长100人)。三级名师名校长中农村系列评选30人(条件适当放宽)。
四、考核与管理
(一)明确职责任务
1、名师职责:
(1)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敬业爱岗、勇于创新、关心学生,成为教书育人的楷模。
(2)系统地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技能,掌握本学科教育发展动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成为县、市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3)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讲座和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4)认真总结教学、教育科研经验,积极从事教学理论研究。必须有县级以上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科研报告在县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
(5)积极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踊跃参加讲师团等支教、讲学活动,每年应承担两名以上青年教师的带教任务。
(6)一级名师在县教育网开设个人工作室,鼓励二级名师开设个人工作室。
2、名校长职责:
(1)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2)系统地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技能,掌握学校管理的理论并积极应用。自觉参加校长培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承担年轻校长的培养任务。
(3)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参与一线教学,组织全体教师分层次参与学科教改与研究。本人每年应有教改实验项目,全校有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果。学校办学质量高、有特色、办学水平处在全县同类学校前列。
(4)依法治教,民主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5)认真组织全校教师扎扎实实地进行继续教育,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提高学历的进修,全校高学历教师的比例和名师的比例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6)一级名校长在县教育网开设个人工作室,鼓励二级名校长开设个人工作室。
(二)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工作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每学年一次,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县级名师名校长由县教育局和任职学校共同组织考核。
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表(见附件四)。
(三)建立进修提高制度
鼓励名师名校长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通过参加培训、与县内外名师名校长结队拜师、课题研讨等形式,提升名师名校长的业务水平。
(四)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名师、名校长专门档案,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名师、名校长称号,取消有关待遇:
(1)调离本县教育系统、离任原层次教学第一线的。
(2)农村系列名师调离农村教师岗位的 。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经考核未能完全履行相应职责的。
(5)参与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滥编、乱印、乱发教辅用书和各种试卷,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6)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反对意见较多,缺乏认可度的。
(7)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名师名校长津贴
对各级名师名校长发给一定的津贴,一级名师名校长6000元/年;二级名师名校长3000元/年;三级名校长2000元/年;三级名师1500元/年。名师名校长津贴在每学年末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各级名师名校长的科研经费补助凭课题立项等级安排。
六、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进一步明确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的目的意义,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申报推荐。名师、名校长候选人可采用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由本人填写《遂昌县名教师申报表》、《遂昌县名校长申报表》。
3、学校初审。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7月5日前,各校将材料统一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名师名校长的初步人选。并在教育局公开栏中予以公布。
5、组织考评。评选办公室成立若干名师名校长考评组,组织对申报者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师德表现,综合实绩核定,教学业务考核,教师座谈或问卷调查等。
6、确定人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办公室考评意见,集体研究讨论,提出名师名校长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名师名校长人选。
7、上报审定。领导小组将名师名校长人选名单上报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审定发文公布。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名师名校长评选领导小组,谢秋鸣同志任组长,朱建英、雷永春、林建立、王其孔同志任副组长,吴立忠、陈振兴、雷土松、李红桥、肖缙超、朱沛增、姜良年、严永强、李旭东、姜政建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有关要求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名师名校长的推荐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时间为3天。
3.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
附件二:遂昌县第三届名师名校长评选申报表
附件三:遂昌县第三届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表
附件五:遂昌县第三届名师名校长评选评审表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