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教基〔2009〕100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09〕88号)精神,我县已被省教育厅列为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试点县。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进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遂昌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4: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