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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的通知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2-17 字体:

遂教发2018-152号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文明过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广大师生及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称“禁燃”)的宣传教育,现将加强“禁燃”宣传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晨会、集会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使学生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我县“禁燃”规定。

(二)各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签订《禁燃承诺书》(附件2),做好带头表率作用。

(三)各学校向师生家长印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附件3)。加强对广大师生家长“禁燃”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遵守县政府“禁燃通告”(附件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禁燃”规定,倡议家长参与禁燃行动。

(四)通过设计以“禁燃”为题材的黑板报、手抄报等,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选材可以遍及环保常识、消防常识,也可以刊登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漫画、笑话、成语故事等。

(五)各学校要利用微信、短信、QQ等家校平台温馨提醒。不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微信、短信以及家长会、“千师访万家”大家访等,提醒学生及家长学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各学校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窗等宣传“禁燃”的精神(宣传标语参见附件4),使学生知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能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而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将学校“禁燃”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本单位“禁燃”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各学校要加强与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以适应各地域各年龄学生的宣传教育方式,共同策划、组织、推动学校“禁燃”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及时总结,强化督导。各学校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图文资料留存,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县教育局将“禁燃”工作成效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

附件:1.遂昌县人民政府通告201812171533466955.rar

      2.禁燃承诺书201812171535163450.docx

      3.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201812181525390101.docx

      4.宣传标语201812171534339818.doc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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