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17号)《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0月。
三、建设内容
学前教育组、基础教育组(含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组、专项资源组四大类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省中心文件附件1).
四、开发要求
各类作品开发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浙江省精品资源建设规范》(附件2)。
五、活动流程
(一)作品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请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3)和《作品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发送至电教馆叶增喜老师处。申报选题设计时须认真研究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发布的微课程目录和推荐建设主题。原则上不与已建成发布的作品主题重复。申报人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合理选择对应的活动类别。
申报单位或个人于9月25日前通过相关平台完成作品和《作品申报表》的在线提交。其中,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中的技能大师微讲堂和专项资源建设组中的名师专题微课程、名校专题微课程通过浙江微课网报送,数字史料馆通过浙江教育数字博物馆网络平台报送,其它资源通过浙江省智慧评审平台(http://ps.zjer.cn)报送,中等职业教育组的中职数学公共基础课作品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二)审核推送
除基础教育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到省市(有名额限制)外,其它组别不限名额均逐级推荐 。
六、其他事项
(一)精品课程是教师个人参评省精品空间的必要条件。
(二)本次活动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各单位和个人均须使用资源建设负责人的师训平台账号完成网络操作。作品信息以平台录入资料为准。
(三)联系人:电教馆,叶增喜,8124809。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
5.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