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
〔2020〕19号)转发给你们,之江汇空间建设是智慧校园评估的考核项,请各校认真组织师生按照通知精神积极
参与空间建设与评比(相关表格见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0〕19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促进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和深度应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以“促进在线课程跨域共享”为主题,培育一批空间创新教育教学方式的典型应用,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推动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推进“互联网+教育”新生态的构建。
二、活动对象
之江汇教育广场(http://www.zjer.cn)教师、学生和机构用户。
三、活动内容
(一)精品教学空间
教师利用个人空间开展备课、教学活动组织、作业指导、辅导答疑、学情分析、网络研修等教育教学活动。基本要求:
——体现教师教学特色,利用空间开展教学创新、在线教研或教学活动的拓展延伸等;
——参与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建设和应用;
——根据学习实效开展空间网络学分评定和优秀学习空间推荐,完成结课;
——提炼形成基于网络同步课程的空间应用案例,在个人空间置顶发布,不少于2500字。
网络同步课程建设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的通知》(浙教技〔2019〕113号)。
(二)优秀学习空间
学生参与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学习,通过空间与授课教师、学伴进行学习互动。系统根据学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给予网络学分,课程授课教师可在此基础上对优秀学生赋予一定网络学分。基本要求:
——学习空间作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的重要载体,体现个人特色;
——完成至少1门网络同步课程学习;
——获得不少于3个网络学分;
——结合网络学习经历和体会,以“我的网络学习空间故事”为主题写1篇学习体会在个人展示空间置顶发布,不少于300字。
(三)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学校为师生营造泛在网络学习环境,创新应用空间促进教育教学、管理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和指导教师积极、系统开展网络同步课程建设,引导学生按需选修网络课程,促进网络课程在校际间传播交流。基本要求:
——学校空间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形成空间普及应用的方案;
——学校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如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物理空间相结合拓展教学活动空间,利用空间开展项目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创新教与学方式,利用空间创新家校沟通、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形成特色化应用经验,以信息化方式破解教育教学难点;
——校长带头开展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
——完成全体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培训,空间应用覆盖全体师生,教师活跃空间比率不低于70%,至少1位教师加入县(市、区)级及以上空间应用推广讲师团;
——开设至少1门具有区域影响力的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并在本校形成常态化使用。至少有1门课程拥有不少于200位网络学员,其中校外学习者不少于100位;
——提炼形成1个学校网络学习空间融合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在学校空间置顶发布,不少于2500字。
(四)空间应用优秀区域
针对进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推进的县(市、区),为学校、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提供服务和保障,做好精品教学空间、优秀学习空间、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的培育遴选工作。基本要求:
——县(市、区)高度重视空间应用普及工作,将其纳入区域教育信息化工作内容;多形式组织开展空间普及应用;成立县(市、区)级空间应用推广讲师团,通过培训、研修等方式,推动空间支持的教育管理模式、教学应用模式创新等;
——教师活跃空间比率不低于40%,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网络同步课程建设和应用的教师空间占区域总数的0.2%或报名学生数占区域学生总数的2%;
——提炼形成1个区域网络学习空间融合创新应用典型案例,案例撰写参照2019年度教育部办公厅网络学习空间普及活动要求;
——区域内不少于1所中小学校获得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四、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审核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建设应用和申报
各类空间开展空间建设和应用,市、县(市、区)教育技术部门和参与学校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和应用工作,确保建设质量与应用实效,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结课工作要求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
空间应用优秀区域、空间应用优秀学校和精品教学空间申报须使用师训账号登录智慧评审平台(http://ps.zjer.cn/),在线提交《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信息登记表》(附件1),提交时间由各设区市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确定。
(二)设区市推荐
各设区市开展区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按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开课数的30%推荐精品教学空间、按报名学生数的0.1%推荐优秀学习空间,各设区市推荐空间应用优秀学校不超过5所、空间应用优秀区域不超过3个,推荐对象需满足申报条件,各设区市活动负责人可使用机构账号登录智慧评审平台查看申报情况,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在智慧评审平台完成在线审核推送,同时将《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专家评审
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根据《省级精品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3)从设区市推荐名单中评审确定省级精品教学空间一、二、三等奖。同时,遴选优秀学习空间、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空间应用优秀区域。
(四)活动推广
对本次活动产生的省级精品教学空间、优秀学习空间、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空间应用优秀区域予以公布,并在网络空间配挂荣誉徽章,面向全省推广。省级精品教学空间将纳入2020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按用付费政府采购备选目录。
五、活动要求
(一)网络学习空间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学习空间,对创新教与学的方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的认识,将网络学习空间作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关键抓手。
(二)各地各校在推进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中要充分结合区域、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面开展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工作,将其纳入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教研、教育技术等多部门协同机制。
(三)网络学习空间的普及应用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各地各校要着力注重经验总结和提炼,注重典型培育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引领示范、以点带面作用。
六、其他
(一)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中上传的内容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建设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所上传课程内容免费向全省师生开放,并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全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等相关活动。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张琴,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zjeduzy2@163.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214室,邮编:310012。技术服务工程师:舒俭,联系电话:13291828104。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信息登记表.docx
2.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