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在农村中小学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达标校和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我县中小学的办学水平,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在农村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和书香校园建设达标创优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11〕85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校园文化建设达标校和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12〕1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达标校和示范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申报学校参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丽水市农村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考核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4)。
2.申报“达标校”的学校,将材料上交至县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委托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年底前报市教育局。
3.2011年已成功创建“达标校”的学校均要积极申报“示范校”,申报材料经由县教育局预评估、签章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
4.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上报到县教育局基教科。纸质材料和电子稿要同时上报,电子邮箱:zjscjjk@163.com。
5. 各创建学校要对照《评估细则》,认真自查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备齐备全相关材料。11月份县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年底前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示范校必查,达标校抽查),对验收合格的学校予以公布。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校园文化建设达标校和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