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新课程的全面实施,培养广大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组织征集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选拔出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参加全省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幼儿园按照《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细则》(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遴选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学校统一将《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3)上报到县教育局电教馆。
二、作品提交:直接使用作品第一作者教师培训平台账号(之江汇教育广场帐号)登录浙江省智慧评审平台http://ps.zjer.cn/index.shtml提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附件4)。提交材料与内容按《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细则》要求执行,其中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件2)。作品将逐级审核评比推荐上报。
三、联系人:叶增喜;联系电话:0578-8124809。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
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细则
一、评选范围与分类
(一)评选范围
1.申报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2.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次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全国、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二)申报作品类别
1.科学类(KX)2.益智类(YZ)3.建构类(JG)4.运动类(YD)5.艺术类(YS,包含美工、音乐)6.综合类(ZH,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二、奖项设立及入选条件
(一)本次展评活动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入围条件分别如下:
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特色性、环保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二)对符合入围条件的征集作品将按一定比例授予优秀作品。
三、申报要求
(一)遴选推荐数量
1.每个设区市可遴选推荐18件作品,每个作品类别限报3件,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每位作者限报1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二)作品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2020年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活动申报表(附件2)。
2.2020年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3)
3.作品材料和使用方法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mp4/mov/avi/rm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幼儿肖像权。
4.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B。
(四)申报方式
1.通过逐级审核的方式上报。幼儿园以作品的第一作者的培训平台账号登录上传作品,县(区、市)审核后上报市,市审核后上报到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2.不接收幼儿园或个人单独报送的电子材料。
四、入围程序
入围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实名提出(如实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将取消其作品参评资格。
五、知识产权
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征集活动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与此次活动视为作者同意公开所申报资料(包括专利资料),并同意主办单位在期刊、图书、网络等媒体公开、出版、展示。
六、其他
1.请各参评市做好组织发动与遴选推荐工作,网上平台操作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将视情况在有关媒体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网上展示,并作为下届全国优秀自制玩教具的备选作品。
附件4: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