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丽水市义务教育阶段科学实验教学督查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教学的意见》丽教办技〔2017〕109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科学实验教学督查的通知》丽教办技〔2017〕185号文件精神,丽水市教育局将于2017年11月对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进行督查,请相关学校结合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及督查标准做好迎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下旬
二、督查范围
初中各学段科学实验操作
三、督查对象
每县抽查4所初中学校,每校随机抽取初二、初三学生各24人。
四、工作要求
按照市文件精神执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2.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教学的意见
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科学实验教学督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