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推进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积极发挥我市名优班主任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培育我市中小学名优班主任工作品牌,促进我市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名优班主任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形成班主任团队力量,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班主任研修活动,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打造丽水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特色与品牌。
二、班主任工作室建设
建立一定数量的校级、县级、市级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称“工作室”)。每三年开展一次工作室创建活动,每个工作室的活动周期为3年。
班主任工作室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工作室领衔人,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主持人和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工作室面向本地区域招选10名左右的骨干班主任作为工作室成员。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带领工作室成员一起学习、研究,工作室以领衔人的姓名命名。
(一)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申报条件
在岗班主任;有6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在班主任工作室周期内能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对特别优秀的班主任,职称要求可酌情放宽);具有高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育人的过程中已经形成较鲜明的工作特色,在本校、本县、本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
在岗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室周期内能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质;有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善于思考和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获校级及以上德育荣誉称号的骨干班主任。
(三)班主任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加强师德修养。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是良好师德的表率,通过言传身教带动本区域内其他班主任提高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增强担任班主任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开展班主任课题研究活动,由工作室领衔人确立本工作室的课题研究方向,工作室成员在领衔人的带领下围绕课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活动,边研究边出成果,边辐射边推广,共同推动本区域内的班主任课题研究水平的提高。
3.制定实施班主任专业成长计划。以课题研究为抓手,通过班主任工作研讨、班会课备课与观摩研讨、教育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及巡回讲座等活动,引领本区域班主任专业水平的提升。
4.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课教学任务,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班主任工作室的考核
工作室考核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式。各级班主任工作室分级接受相应的年度及周期考核(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合格的将继续保有命名,不合格的取消命名。
四、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保障
(一)校级、县级、市级班主任工作室设在工作室领衔人所在的学校内,各学校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分管班主任工作室工作,积极支持班主任工作室的工作,为班主任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辟出专用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切实保障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时间和空间。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班主任工作室专项活动经费的保障工作,给予省、市级工作室每年不少于2万元,县级工作室每年不少于1万元,校级工作室每年5000元的工作活动经费,确保工作室工作顺利开展。各工作室所在学校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书籍、办公设备的添置,研训和课题研究活动等方面。
附件:1.首批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2.班主任工作室考核实施细则
3.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
丽水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