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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7-04 字体: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暑期天气炎热,是火灾、交通、溺水、传染病等事件的易发高发期。为了切实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加强校园值班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畅通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全力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201907041644344265.docx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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