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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9-02 字体:

遂教发201590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更好地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推进目标

在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切实加强课程建设,努力创新教学方法,积极探索教育评价,着力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课程结构体系。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为此,各校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规定开齐开足基础性课程,确保教育质量。二是加强拓展性课程开发和实施,以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需求。三是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

(二)加强拓展性课程建设。拓展性课程可分为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三类。一至六年级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比例不得超过30%。一是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制定有特色的学校拓展性课程规划;二是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学习需求。

(三)改进课程实施。一是统筹课程实施。重点加强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衔接教育;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加强校内外课程资源开发与实施,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二是强化德育课程。把少先队课、团课、各类专题教育与德育课有机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把德育目标渗透于各门学科教学,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三是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确保课程计划内三四年级每学年不少于5天、五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四是增加课时安排的灵活性。课时安排依据国家标准,不增加周课时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周课时数。在此基础上,学校应努力增加拓展性课程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可整合实施,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

(四)变革教学方法。一是改革低效课堂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改革,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二是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在小学阶段积极推进自然小班化教育,多形式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在初中阶段组织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三是推进基于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四是改进作业布置和批改,精选作业内容,严格控制作业量和作业时间,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及时反馈学生作业情况。

(五)深化评价改革。一是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一至三年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四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得组织多于1次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联考或月考。二是规范校内考试评价。一至六年级不组织期中考试或考查,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组织期末考查。七至九年级可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6门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只组织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要求应与课程标准相一致,突出学科基本素养。拓展性课程在期末或课程学习结束时进行考查。一至六年级使用等级和评语报告考试和考查成绩,七至九年级实行等级、分数和评语相结合的报告方式。三是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树立科学质量观,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探索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探索形成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建立和实施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础教育科、教研室、计财科、督导室、电教馆、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学科教研员等为成员的遂昌县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下设义务教育课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义务教育段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试点学校

根据省课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下列学校为我县首批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试点学校:

初中:育才中学、遂昌三中、万向中学

小学:实验小学、妙高小学、育才小学、梅溪小学、金岸小学、三仁小学、大柘小学、石练小学、蔡源小学、北界小学、西畈小学、王村口小学、应村小学、新路湾小学

(三)工作进程

1.20157月中旬,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首批课改试点学校校长参加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的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育人工作校长培训班,8月下旬教育局完成《遂昌县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方案》的制定。

2.20159月中旬组织召开课改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3.首批试点学校在20159月底前,完成《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制定,明确各方职责,部署工作推进,加强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规划课程实施。试点学校将“课改推进方案”和“课程方案”于9月底前上传至义务教育课改办公室(遂昌县教研室周飞燕老师)。

4.20158月至10月,各校根据深化课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研训活动,开展专项培训与研讨,并组织教师编写拓展性课程。

5. 201591起,首批试点学校深化课改推进工作全面启动,着力加强实施和研究。201510月中旬,组织各试点学校召开课改推进方案论证会。201510月底前,各试点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对各年级课程进行设置并制作课时安排表,并组织实施。

6. 201512月前,组织课改行动阶段性学习、研讨、反思、总结等系列性专题研讨活动,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学校,进行课程改革研究的阶段性评价、诊断和指导,进一步推进课改工作。

7. 20161月,课改工作阶段性总结。开展精品课程评选,组织阶段性课改推进工作经验交流。县教育局对试点学校的课改推进工作进行调研和评估。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遂昌县教育局

                                            20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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