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 “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遂教基〔2010〕6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 “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丽教基〔2010〕91号)和遂昌县委宣传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遂昌县2010年 “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遂安监发〔2010〕27号)精神,决定2010年6月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制防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督查。各校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学校自查工作,自查后请填写《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6月17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安全邮箱:jjk.xxbs@163.com。教育局将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校园“四防”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集中开展各项安全警示教育。当前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是防溺、防雷、防洪涝、防地质灾害、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及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防控教育,各校应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
3.开展安保人员校园突发暴力伤害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各校要结合实际,突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这条主线,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校园突发暴力伤害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安保人员中开展一次校园突发暴力伤害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专人会同12315消费者维权监督站组织一次校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结合“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统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同时要加强对食堂和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能力。
5.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身边的温馨安全提示语创意行动”。各校务必要在放暑假之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为自己或他人设计一句“温馨安全提示语”的活动,并要求将之做成卡片或精美的小物品,摆放到自己的床头桌前等醒目之处,时刻提醒自己安全度假。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做好安全教育常态化的同时,把“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
2.认真做好工作督查和总结,及时报送安全教育信息。请各校在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有关数据统计表(附件1)报送教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jjk.xxbs@163.com 。
附件 :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