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遂教基[2009]4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近来,天气渐热,学生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确保学生安全,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浙教明电〔2009〕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严肃纪律,落实好防范措施。
二、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作为近期安全教育的重点,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池塘、河道、沟渠等易发溺水地方的排查,并设警示标志;加强家长的防溺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