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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评选县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德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6-27 字体:

遂教发〔2019〕79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等级以上幼儿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德育队伍和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激发各校做好德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县教育局决定开展遂昌县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德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

      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

      (二)基本条件

1.校长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德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健全,全员、全程育人氛围浓厚。

2.学校德育工作成绩突出,2018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

3.学校德育工作具有特色,一校一品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富有创新性。

4.学校德育活动丰富多彩,效果好,获奖多。

5.师生遵纪守法,学生品德修养好,行为习惯好,无严重的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申报要求

由学校自荐申报,如实填写《遂昌县2018学年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7月1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根据2018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确定。

二、优秀德育工作者

(一)评选对象

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政教主任(德育主任)和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修养好,热爱学校德育工作。

2.德育工作成绩显著,2018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中成绩突出。

3.从事学校德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4.重视德育科研,以理论指导实践。

5.在师生中威信高、认可度高,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6.一学年来个人积极参加德育(少先队)活动、比赛,或辅导学生积极参加、参赛。

(三)申报要求

由学校推荐,如实填写《遂昌县2018学年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经个人事迹一式一份,于7月1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三、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

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政教主任(安全管理员)和分管安全工作的校(园)长。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积极投身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服务意识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领导和师生的好评。

3.认真履行主管或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积极为学校安全工作出谋献策,安全教育与管理有自己的特色、有典型事例、有推广性。

4.所分管的安全工作未发生责任事故或无重大安全事故。

5.从事安全管理工作2年以上,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三)申报要求

由学校推荐,如实填写《遂昌县2018学年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7月1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参加联评。

   附件:1.遂昌县2018学年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201906271535190390.docx

              2.遂昌县2018学年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201906271536021836.docx

              3.遂昌县2018学年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201906271536331885.docx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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