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实施绩效奖励制度的意见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绩效奖励是依据工作绩效发放奖金的一种制度。为顺利实施绩效奖励制度,现就我县中小学绩效奖金的发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育质量。
二、发放原则
1、坚持既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又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发扬主人翁精神的原则。
2、坚持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原则,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3、坚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原则,以保底为基础,适当拉开差距,并逐步完善发放办法,使之科学合理。
三、发放范围和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人员。
四、发放程序和办法
1、以事业法人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应以《遂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评价和年度考核指导意见》为指导,科学、民主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年度考核跨度为每年的1至12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进行。中心学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中、小学两个系列排位,妙高镇小学按本部和非城两个系列排位,其它学校以事业法人为单位进行排位。年度考核结果(分数)应在校内公示三天以上。
2、退养教职工的绩效奖金按核拨的数额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扣发当年全部的绩效奖金;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48学分的教师扣发按考核分分配部分的绩效奖金;其他人员以保底为基础,适当拉开差距,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个人绩效奖金额=单位绩效奖金总额÷单位总人数÷2+单位绩效奖金总额÷2÷(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总分-年度考核最低分×单位总人数)×(个人年度考核分-年度考核最低分)。
3、个人绩效奖金保底部分按月发放,按考核分分配部分次年初一次性发放。
4、凡未按考核分分配绩效奖金的,该单位绩效奖金由教育局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五、组织领导
绩效奖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一定要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绩效 奖励 制度 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008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