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遂教基〔2008〕48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化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谢秋鸣
副组长:应巧燕、蓝水林、雷永春、林建立
组员:吴立忠、王其孔、李红桥、余根良、严永强、肖缙超、姜良年、朱沛增、何文元、管建新、李旭东、姜政建、林延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根良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督查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9月20日。
四、督查重点
1、对县政府学校安全督查组5月份下发的《学校安全整改通知书》中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和学校一季度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查;
2、学生周末班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3、食品卫生、饮用水的安全情况,夏季传染病防控情况;
4、校舍、教学设施和的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情况;
5、学校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教育落实情况;
6、危险化学品保管和使用情况;
7、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和防雷设施建设情况;
9、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10、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及建档情况;
11、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
五、督查要求
1、各校组织再排查,乡镇中心小学还要对下辖小学和幼儿园进行督查;教育局机关干部安全联络员对联系学校进行督查;教育局结合前阶段学校安全排查情况,组织安全隐患跟踪督查。
2、督查工作采取现场察看与查阅台帐结合。查阅学校相关的文件、记录及资料。特别是学生周末班车的台帐资料;食堂进货验收记录及索票索证资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资料。
3、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层面开展的督查行动要求填报《遂昌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表》,专项行动结束前交县教育局基教科。
4、各校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结合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暑期安全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工作,认真做好百日督查工作,切实减少和消除学校安全隐患。请各校于6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活动小结,9月20日前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交县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林延盛 电话:8122574 电子邮箱:lys@zjscedu.org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