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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后20%学生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11-03 字体:

遂教发〔2017〕11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现就我县中小学进一步做好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帮扶工作,提出的若干意见:

一、建立登记建档机制

各校在认真摸底核查的基础上,在每学期开学二周之内完成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登记建档(附件一)、汇总(附件二),将汇总表(附件二)于开学第三周末前报一份县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档案主要包括学校汇总表(附件二)、登记表(附件一)、结对帮扶情况记录表(学校自行制作)、学校检查登记表(学校自行制作)等,实施一人一档。

二、建立结对帮扶制度

各校要充分利用德育导师制,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发动全校教师与每个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结成帮扶对子,针对每个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帮扶措施。建立班主任与结对帮扶教师沟通反馈机制,结对教师要及时认真填写结对帮扶情况记录表。

三、建立家校沟通制度

各校要建立与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父母的交流沟通制度,定期向家长通报他们在校的学习生活和行为表现情况,指导家长和监护人加强与孩子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对孩子的亲情关怀,努力化解他们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

四、建立工作督查制度

各校要建立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和行为有偏差学生帮扶工作自查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的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档案建立情况,二是工作制度建立情况,三是教师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家校联动落实情况。县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1.遂昌县中小学后20%学生登记表

      2.遂昌县中小学后20%学生汇总表

点击下载:登记表和汇总表

201711030909394074.xlsx

行政性文件解读.docx


 

说明:各校于11月10日前,将本学期《遂昌县中小学后20%学生汇总表》(附件二)、学校帮扶制度与措施等2两项电子稿通过办公用手发给基教科廖观雄老师。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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