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直属单位、人民教育基金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浙教办计[2008]11号)精神,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自查工作定于2月18日-3月2日进行,其中2月25日-27日教育局将组织审计组分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直属单位、人民教育基金会审计检查食堂财务收支、爱心营养餐开设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直属单位、人民教育基金会配合审计组做好自查工作。
遂昌县教育局
2008.2.20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