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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市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4-11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独立中心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综治办关于印发创全国文明城市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丽教安2017-26号),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省食品安全县等工作,努力营造校园周边优良、健康、文明、安定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与内容

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游商、无证照摊点、“三无食品”、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性娱乐场所、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资料业务为主的诊所,以及校园周边路段交通秩序、消防紧急疏散通道等。

二、排查时间

2017年4月12日至4月20日

三、排查方式

1.各校组织精干力量对本校(含校区)的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排查可邀请学校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共同参与。

2.县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明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构建良好的学校周边育人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做细做实。

2.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基础情况。各校要按照《遂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校园周边实地考察测评标准》(附件1),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掌握校园周边环境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详细的资料台帐。

3.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隐患意识。各校要充分利用大家访、家长会、班会课、黑板报、LED宣传栏、校园广播等载体和创全国文明城市、省食品安全县等契机,加强对师生的文明出行、文明消费、文明娱乐、科学饮食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隐患意识。

4.强化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请各校4月21日前将《遂昌县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及隐患点的图片(图片粘贴在word文档并附说明)上报教育局安全科,联系人:翁清林,联系电话:646872,邮箱:sc8132577@163.com

 

附件:1.遂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校园周边实地考评标准201704110937229189.doc

       2.遂昌县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表201704110937226567.doc


  

                              遂昌县教育局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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