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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印发遂昌县学校保安门卫值班室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11-12 字体:

遂教发【2017】12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独立中心幼儿园:

 现将《遂昌县学校保安门卫值班室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昌县学校保安门卫值班室标准化

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及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防水平,发挥学校保安(门卫值班)室在创建等级“平安校园”、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学校保安室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努力提升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面推进学校保安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努力提高学校保安室达标率,推动学校争创示范保安室。通过标准化建设使学校保安室真正成为“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校园稳定的第一道卡口、安全文化的第一道窗口”,使校园及周边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评估办法

1. 积极推进。各校(园)对照《遂昌县学校保安门卫值班室建设标准》,查漏补缺,落实整改。一时难以达标的,要做好建设规划,明确创建时间。

2. 检查评估。每年12月,由学校申报,教育局安全科组织人员对各校(园)保安室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3.总结表彰。根据检查考评结果,评选出达标、示范学校保安室,并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推广。同时,各校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园)要充分认识学校保安室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认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2.落实工作责任。各校(园)负责人为学校保安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协调,加大人员、经费、装备的投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3.强化督查考评。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抓出特色、做出亮点。县教育局安全科组织做好考评工作,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附件:遂昌县学校保安门卫值班室建设标准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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