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5〕67号)精神,为加强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现就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安全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学校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功能教室等各类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网络设备等各类教育技术装备以及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和使用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检查办法
(一)学校自查
10月底前,学校开展安全自查,排查教育技术装备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教育技术装备安全隐患点参考附件。
(二)市、县(市、区)复查
11月底前,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复查,进一步排查教育技术装备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省级抽查
12月,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安全隐患点和各地、各学校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技术装备安全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点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学校要结合此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范化。
(三)各校要将教育技术装备安全检查与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使用示范县创建及实验教学等有机结合。
四、其他
请各校将教育技术装备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电子稿),于11月5日前报送县电教馆。联系人:叶增喜,联系电话:0578-8124809,电子邮箱:scyzx@126.com。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