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现将遂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遂昌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遂食安委发〔2015〕4号)转发给你们,各校要严格落实肉品和水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和私屠滥宰生猪。
采购索证验收要求:学校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当查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及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