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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2013]6号

作者:教育局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4-19 字体:

 

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

[2013]6

遂昌县教育局安全科                      2013419

未雨绸缪早准备 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4月,我县已入汛,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学校防汛避险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加强防汛工作领导,建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配好应急防汛队伍;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开展相应的演练;要立即行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排查,及时整治各校要根据本地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特别是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校舍基础浸泡、围墙、地基下陷、墙体酥松、水电设施、屋顶漏水等不安全因素,对学校周边山体和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事故多发区域校舍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尤其要密切关注地势低洼、滑坡地段、河道附近的校舍;要确保排水设施畅通,排除低洼地区排水不畅对校舍形成的影响;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可采取提前放学或停课等紧急措施,提前处置各种安全隐患;要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险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各校的排查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强化演练。 各校要以“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为指针,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安全课、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对广大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汛意识,提高师生防汛知识水平;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岸边嬉水、玩耍;要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及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自护自救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并在近期内组织学生进行防汛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学生可迅速撤往安全地带,切实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四、加强监测,主动预警。各校要主动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沟通,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测预警,特别是学校后山体坡度过大,有可能滑坡塌方的部位,应抓紧做好防护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巡查监测制度,指定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观察监测,发现地质有新的变化或有险情,应及时逐级上报,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排险;对有破旧房的学校遇暴雨、强台风易发生倒塌的,要撤离人员,能拆除的应及时拆除,暂时不能拆除的应予以封闭,并圈定警戒线,标明危险警示标志,定时定人监测;各校要根据气象信息和相关部门的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布置防范。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校汛期要严格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强化校园汛情巡查,校长和分管领导要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发现重大汛情、险情、灾情,要迅速采取行动,及时投入人力物力,全力保障防灾避灾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损害降到最低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二Ο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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