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情况填报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情况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县幼儿园
二、填报完成时间
4月9日前
三、填报方法
(具体信息填报由幼儿园用户完成,“幼儿园用户名.xls ”由各乡镇中心园向计财科提取)
幼儿园用户操作步骤:
步骤1 :输入财政厅网址:www.zjczt.gov.cn,在首页右侧“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中的“财政教科文信息平台”点击进入;
步骤2:在“财政信息平台”首页的教育系统区域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进入系统(注意:①不要在文化系统区域中输入用户名及密码;② 输入用户名时要注意数字后面的小数点必须输入,如“9100.”);
步骤3:选择“ 学前教育模块”,点击进入,按提示填写2012年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情况各项内容;填写过程中要注意按照页面提示进行,填写经费时尤其注意单位的要求,看清楚是元还是万元;
步骤4:点击“保存”按钮,稍后再点击“上报”按钮,即可完成信息上报。
请各幼儿园登陆网上平台查看是否真正完成上报(如只点击“保存”按钮而未点击“上报”按钮,则未上报完成,正确操作见步骤4)。
四、2011年审核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1.填报时间不明确(2012年)。
2.经费填报时单位没看清楚(是元还是万元)。
3.“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收支”数据填报不准确(填报口径与“2012年教育事业年报统计”一致),其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指仪器设备购入价,“经费收支”指2012年收支情况。
4.“收费情况”中保育费及其它收费均按照(元/月)填写。
5.其余填报口径按照《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情况》填报说明,和当前的实际数据填写。
因涉及财政补助问题,各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在填报过程中,乡镇中心园首先要做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信息审核,再组织幼儿园填报,并确认上报无误(包括上报成功的园所数和具体信息),于4月9日前,将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xls纸质材料上交幼教科。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