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我县教育系统开展“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申报学校须达到《遂昌县“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评估标准》的基本要求,自查分达到90分以上。“群体创优”工作富有特色的单位可另附材料。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代会规程,经学校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后,填写《遂昌县“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经验材料一份,于2012年5月20日前报送教育工会。
2、县教育局、教育工会要根据遂昌县“群体师德创优”的相关要求,于5月下旬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县级“群体师德创优”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确定公布县级“群体创优”先进单位。并择优推荐二个单位参加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组织的市级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的评选。
四、评选表彰
遂昌县“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将由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命名公布、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