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佳校园”等先进集体与个人的温馨提示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一、“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二)申报要求:“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的申报与评选按照《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与评选“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活动的通知》(遂教基〔2010〕41号)办理,申报学校将自查报告(2000字以内)和《评估表》于12月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一式一份,参加联评。
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二)基本条件:
1、校长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德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健全,全员、全程育人氛围浓厚。
2、学校德育工作成绩突出,2009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
3、学校德育工作具有特色,富有创新性。
4、学校德育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效果好,获奖多。
5、学校德育科研氛围浓,有县级以上规划德育课题。
6、师生遵纪守法,学生品德修养好,行为习惯好,无严重的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申报要求:
由学校自荐申报,如实填写《遂昌县2010年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2月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三、优秀德育工作者: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中小学政教主任及分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副校长。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修养好,热爱学校德育工作。
2、德育工作成绩显著,2009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并有创新性。
3、从事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4、重视德育科研,以理论指导实践。
5、在师生中威信高、认可度高,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申报要求:由学校推荐,如实填写《遂昌县2010年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2月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四、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
(一)申报对象:全县初中、小学少先队大队
(二)评选条件:
1、学校领导重视少先队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供人员、时间、场所、资金等保障,少先队基础建设力争达到“十有十率”标准。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达到“三个普及”(文本、培训、奖章),富有成效。近年来学校少先队工作在全国、省、市各级各类活动中成绩突出。
2、少先队组织健全。学校、社区建有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队章》学习教育经常化,队组织形成良好的集体氛围,少先队员在组织里发扬民主、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少先队大队部真正成为队员自我管理、学习锻炼、全面提高素质的精神家园和健康成长的摇篮。
3、辅导员队伍精干。学校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有专、兼职辅导员,能贯彻中央八部委和省八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落实辅导员相应待遇。志愿辅导员能积极参与学校或社区少先队工作。辅导员认真学习《纲要》,能够按照《纲要》中各年级的教育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并能经常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
4、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学校大队建有队室、鼓号队,并要求队室标准化,鼓号队规范化。社区少先队组织建有社区队部(少儿活动站或俱乐部)、“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多样化,建有红领巾宣传窗、广播站、网站,有条件的建有电视台、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等,农村少先队大队建有农业科技种植、养殖试验基地等,为队员参与实践体验提供重要场所。
5、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实施《纲要》,“雏鹰争章”活动深入推进,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达100%。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红领巾心向党”、争当“四好少年”等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少先队检阅等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经常普及。“手拉手”、“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少年军校”、“少先队社区小队”、节约资源“四个一”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广泛深入并形成特色,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少先队员在队活动中经受教育,得到锻炼,取得进步。
(6)少先队工作制度完善。学校少先队有发扬民主、自我管理的代表大会制度;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大、中队长联席会议制度、队理论研究制度和研究成果;有激励队集体和队员争先创优的评比表彰制度,颁发校级“雏鹰奖章”机制健全;有完整的大、中队活动日志等。各种制度成为规范和保障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7)少先队信息工作突出。积极订阅、使用全国队报、队刊(包括《中国儿童报》、《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辅导员》杂志、《少先队小干部》杂志)。向县少工委及时、迅速上报各类少先队信息,完成在省级以上媒体(含网站)上报本校少先队活动的新闻及文章的指标。
(三)申报要求:由学校少先队大队申报,如实填写《遂昌县少先队2010年先进集体申报表》,并附2000字以内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1月26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五、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一)评选对象:学校少先队中、大队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2)热爱少先队工作,富有学习探索精神、开拓创新意识和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适应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的需求。
(3)具有一定的少先队工作理论水平和少先队工作的技能技巧,能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活动,成绩显著,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达到本地先进水平(参加省、市少先队辅导员争章技能展示活动获金奖的辅导员可优先)。
(4)现任少先队辅导员,且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要求:由学校推荐(遂昌县实验小学、新世纪实验学校、妙高小学、大柘小学等四校可推荐2名,其他学校推荐1名),如实填写《遂昌县2010年少先队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1月26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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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