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丽教师[2010]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本校实际加以落实,落实情况将作为校本培训评估内容。
附: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