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遂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遂安监发〔2010〕18号)精神,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安全。请各校组织有关人员重温《遂昌县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参照《遂昌县实验室安全自查表》进行自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必须责任到人,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警钟长鸣。自查表于6月21日前发邮件至电教馆符锦松老师处。邮箱fjs8124809@163.com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