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批“浙江省
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09〕1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十批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第十批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二、评选推荐名额
全市向省推荐名额24名,我县向市推荐名额3名。
三、评选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
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09〕206号)精神执行。
四、评选推荐对象上报时间
请各校和有关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推荐条件,将符合评选推荐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对象于2010年1月8日前用电话上报给县教育局人事科(二),联系电话:81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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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