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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转发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6-0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按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51号)的要求,深化之江汇互联网学校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网络应用环境,依托平台探究深化“双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新路径、新模式,经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jlsedu.org/)教师和机构用户。

二、活动类别

(一)空间

本次活动评出教师空间市级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优秀指导师

1、参加对象:参加社团空间建设的教师个人。

2、具体要求:提供指导学生记录等过程性材料、指导师积极探索空间建设,针对本次活动,结合过程经验,提炼形成案例,不少于2500字。

3、本次活动共评出10个优秀指导师,为市级自行组织评比,无省级评比。

三、组织实施

(一)建设应用和申报

1.教师空间

1本次活动的申报及推荐流程均通过之江汇(网址:https://www.zjer.cn)的活动专栏进行。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分主题上传至专栏,申报负责人须使用师训账号登录之江汇教育广场,在线提交《2024空间应用成果案例》(附件2),,截止日期20241015日。

2.优秀指导师

申报负责人于20241012日前将《优秀指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二)县(市、区)推荐

各县(市、区)开展区域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审核推荐。

(三)专家评审

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参赛须知

1.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中上传的内容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建设者本人自行承担。

2.活动参与者同意所上传资源内容免费向全省师生开放,并将择优推荐参加之江汇教育广场2024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

(二)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孙菊连 联系电话:8124109  地址:新荷路2号302室。


附件1: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

2024年空间应用成果案例.doc

附件3:

优秀指导师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doc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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