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仪器清点和补缺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贯彻实施《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进一步推进教育装备和教学手段现代化,确保新课程改革的实施,请各校对照最新的《浙江省中小学科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见附件),对学校科学仪器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点摸底并做好补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填报方法
1、学校要重视仪器清点摸底申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科学教师、实验教师共同进行每项仪器清点登记工作。
2、仪器填报范围:电教馆提供的《浙江省中小学科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规定的仪器。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文档中所有表格请不要改动,以便电教馆汇总。学校在填报时,只需在“学校现有仪器”栏中填写。
2、表格中带 “*”和“空白”为暂时不配,表格中设有计算公式,填报后会自动生成。
3、各校在填写表格中“学校现有数量栏”的数量时,所填数量只能小于等于“配备数量”。
四、上报时间和上报办法
1、上报时间:2009年6月30日前。
2、上报办法:发邮件fjs8124809@163.com(联系人:符锦松手机 639497)
为确保学校申报数字真实并不浪费现有仪器,我馆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请学校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上报。
附件:1、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仪器申报表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