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精神,请各校按照《实施意见》中五类“交流对象”的规定,认真做好2019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摸底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助手发送至刘涛老师。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
2.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