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丽教师〔2005〕24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明星教师”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请各校组织符合市级“明星教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报《“明星教师”报名审批表》、《上课、讲座审查表》,于2008年7月11日前报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丽水市“明星教师” 评选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