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的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7〕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方式
机构编制统计实行“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模式。基本统计主要依托“浙江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网上生成汇总数据。专项调查主要统计单位科级及股级干部配备情况、编外用工情况。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11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的所有编外用工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资料,请通过办公助手发至教育局人事科董老师处。
(二)12月7日前,编办、单位维护校核实名制系统信息。
各单位登录“浙江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平台”(网址:http://172.28.96.43/)完成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人员信息更新维护(具体步骤见附件3)。除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所在处室部门、专业技术技工资格(仅限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是否公务员登记、进入本单位形式等常规必填指标项之外,上年考核、科级及股级领导干部的行政职务和相应任职文件必须进行维护校核。针对混岗任职、兼职任职的人员,要求进行“双录入”,即编制所在单位、职务所在单位均录入人员信息(本次“双录入”工作统一由编制部门根据单位报送的附件1及任职文件在系统中进行维护)。实名制系统中领导干部的配备情况将作为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职数使用审核的重要参考。
单位和编制部门按要求和分工对系统数据进行维护校核后,编制部门将相关信息返还至单位进行再审核。
(三)单位报送纸质版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从紧安排,尽快落实。报送经盖章签字的纸质版资料含:①编外用工统计表(附件2);②经审核无误的编制部门返还数据表。
三、其他事项
实名制系统信息维护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每月1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均会自动提取各单位信息数据报送中央编办,数据的实时动态调整和准确性对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实事求是填写每项数据,要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伪造、篡改、虚报、漏报数据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向相关部门建议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集中专项维护以及数据维护的质量将作为2017年度对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