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在我心中
新世纪小学501班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作为少先队员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一句话说他不对就开打,打得你求饶为止。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的劝阻,遇到事情不冷静,行动不想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子”,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后悔起来。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后悔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不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大娘,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拿起一个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沉迷于电子游戏的他丧失了理智,由一名好学生变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得不少法律知识,比如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告诉我怎样才是正确的......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就可能成为一个法盲。
同学们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指导老师 陈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