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做对了
这件事,我做对了
遂昌县新世纪实验学校五(2)班
暑假的一天晚上,我和妹妹到新华书店看书。到了八点钟,妹妹叫我去广场上玩。
我们逛了半天,发现没有好玩的,便回家了。
在路上,我发现了一个香烟盒,又一想到好久没有踢过了,试试脚力。过马路时,我身边“飞”过一辆车,好险哪!那辆车上的人破口大破:“小鬼,过马路时小心点。”好不容易走完了危险的马路,我又开始踢起来,绕球、铲球、射门。“耶!”我情不自禁叫起来。
这时,远远走过来一个环卫工人。我的脸红了,我是个小学生,而我现在踢香烟盒。我的脑海里浮出两个小人,一个大声地说:“主人,好久没有踢过了,让他过把瘾吧!”另一个反驳说:“如果这样的话,主人的小学生职务就该下岗了。”最后,我采纳了第二个小人的意见,把香烟盒放入了垃圾簸箕里。
那位环卫工人马上表扬我:“真乖。”周围的人见了也投来了赞许的目光。
这件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