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基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基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市政府“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创建10个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基地”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基地创建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创建时间:2012年2月——11月底;
申报时间:2月10日——2月29日。
二、创建要求:
申报基地须从各地(单位)的实际出发,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设立项目、申报课题和开展实践研究等方式,推进基地创建工作开展。县(市、区)少工委和市直有关学校至少需申报一个创建项目,并于11月底上报“基地创建总结报告”。
三、验收时间:
在对2012年度少先队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同时,对“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申报基地”的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和颁牌工作。
附件:2012年创建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基地申报表
少先队丽水市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2012年创建市级少先队雏鹰争章基地申报表
县(市、区) 填报人 申报时间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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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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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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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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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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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及 负责人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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