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学校互现互检补充通知
关于开展丽水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检查评估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团丽联〔2011〕2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少先队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要求,市级以上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的检查评估与少工委工作检查同步进行,但因年前基层学校反映工作任务重,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等原因,全市“先进学校”检查评估推迟到今年上半年的开学初进行,现就市级以上少先队先进学校检查评估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省少工委公布的《辅导员工作纲要》试点学校,市级以上红旗大队、红领巾示范学校。
二、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2011年度丽水市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评估表》进行,严格按《考核要素与计分标淮》打分。
三、考核方式
1.组织方法:检查考核采用推磨式的互观互检考核评估方式进行,由县(市、区)少工委主任担任组长,并抽调学少干部、总辅导员等3-5人组成检查组开展考核评估督查,市直学校评估由市少工委牵头组织。
2.考核方法:各检查评估人员采用听(汇报)、看(阵地)、谈(座谈)、议(评价)等形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主要分四个流程进行:考核组长负责本组考核评估培训指导;申报集体除上交文字材料外,需采用PPT作6-8分钟汇报;随机抽取1—2所学校进行现场评估;④综合评估,确定考核分。
3.考核时间:2月20日—3月1日(具体路线、时间安排见附件1)。
4.检查考核要求:“被查单位”除按照团丽联〔2011〕24号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外,可参考备查清单准备相关台帐(附件2)。各检查评估组组长须在考核评估结束后三天内,写好检查评估报告(含对象、方法、经验、创新、特色、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并在学校上交《评估表》的考(县)核分后增设“市考核分”栏,填写好市考核分,附上被查单位上交的自查工作总结(按《评估表》内容顺序写,附活动照片,体现重点、创新点、特色等)和自查清单,一齐报送团市委学少部赵升惠,市少工委办公室将根据考核进度适时召开“检查评估”工作汇报会,听取各组工作汇报。
附件:
1.检查考核具体路线、时间安排表
2.备查清单参考项目内容
共青团丽水市委 丽水市教育局 少先队丽水市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14日
附件1:
少先队检查考核具体路线、时间安排表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2日 23日
莲都 龙泉 云和 景宁 青田
3月1日 2月24日
2月29日 2月28日 2月27日
庆元 遂昌 缙云 松阳
注:安排的时间若有冲突,各互查单位之间可协商另定,但只能提前,不能延后。
附件2:
备查清单参考项目内容
1.学校行政少先队三纳入依据(规划、督查、考核等);
2.少先队课题研究的题目、级别、获奖及发表时间等;
3.集体、个人及活动、案例获奖数、级别等;
4.手拉手传友谊结对开展年数、队员数、中队数、学校数;
5.手拉手书屋(架、角)数;
6.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7.学校少代会、升旗仪式、检阅式、周队日、十分钟队会、队长学校、礼仪标志、全童入队等活动情况;
8.少先队教育情况(重点、常规、特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