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 |||||
作者:团乐 |
阅读人次:76 | ||||
| |||||
团浙联〔2009〕29号
关于开展“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团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平安办、少工委:
“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各地少先队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6年来,累计有近500万少先队员直接参与到“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各项活动中,全省少年儿童通过参加“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自护类“雏鹰争章”活动、自护类“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绘画比赛、演讲比赛、DV比赛等活动项目,在交通、消防、急救、防震、防犯罪侵害等方面学习了自救自护知识,提高了自救自护能力。为进一步深化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切实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参与社会宣传、家庭动员的积极作用,通过“手拉手”的形式,倡导小家护大家,共同创平安,现将2009年进一步深化开展“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手拉手,共建平安浙江
二、活动内容
组织全省广大少先队员,以“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小手”等多种形式,围绕“共建平安浙江”这一主题,开展“平安自护过暑假”、“共享平安颂祖国”、“传递平安浙江行”三大活动,用少先队员的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家庭、学校的联动,形成人人讲平安共建,处处见维护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一阶段:平安自护过暑假(7月——8月)
1、大手拉小手,帮助少先队员提高平安自护能力。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帮助少先队员掌握珍爱生命的基本技能,提高平安自护能力。要利用假期组织少年儿童学习居家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出行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防灾减灾、禁毒防毒、防骗防侵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查找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重视防止暑期溺水事件的发生。各级团组织要牵头组织平安志愿者服务少先队员,积极争取社区、农村基层党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动员回社区、回乡村度假的大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参与“平安浙江”志愿服务活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宣传和平安自护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活动。各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也要积极参与暑假志愿服务活动。7月初,省组委会将在乐清市举办“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暨“平安自护过暑假”活动启动仪式。
2、小手拉大手,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宣传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组织少先队员广泛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宣传活动。暑假开始,要求每一位少先队员回社区报到,在家庭、楼道、社区,向父母长辈及周边居民,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宣传。要引导少年儿童通过写平安信,画平安图,走平安路,乘平安车,唱平安歌谣,发平安倡议,办平安小报,讲平安故事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努力做“平安浙江”建设的小宣传员,真正形成“小手拉大手,小家带大家”全民行动、共建平安的良好局面。
3、小手拉小手,积极开展“平安自护”争章实践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广泛开展“平安自护”争章实践活动。要求少先队员学习掌握一项以上“平安自护”技能,设计一张建设“平安浙江”的宣传画或电脑小报,宣讲一个“安全自护”的小故事,设计一对“平安娃娃”,动员家长共同参加一次“平安浙江”建设的社区宣传活动,共同策划一个建设“平安浙江”的金点子,开学后交一篇参与“平安浙江”建设宣传实践体验的活动心得。低年级队员自选2项以上,中、高年级队员自选3项以上,初中队员自选4项以上。9月初开学后,少先队员回到各校各中队,按获章要求参与评核。对积极参与暑期建设“平安自护”争章实践活动的少先队员,各学校少先队组织均可颁发校级“平安自护章”。
第二阶段:共享平安颂祖国(9月——10月)
1、抓住新中国成立60周年良好契机,唱响歌颂祖国的主旋律。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良好契机,开展共享平安颂祖国活动。通过组织以“祖国颂”为主题的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少先队建队60周年纪念活动、“我与红领巾——浙江少先队60年”征文活动等,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让少先队员从新中国60年建设的发展史中懂得,只有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平安,才有家庭的安康,只有祖国更加繁荣富强,才有少先队员平安幸福的生活。通过共享平安颂祖国,真正让少先队员懂得今天平安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中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的朴素感情,从而提升少先队组织参与“平安浙江”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组织浙江“平安娃娃”形象征集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教育。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广泛开展“平安娃娃”形象设计活动(活动具体事项将通过媒体公布),通过设计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教育。要求各市、各县(市、区)、各学校逐级开展征集评选活动。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征集评选出1对“平安娃娃”送交各市少工委,9月20日前,请各市少工委将辖区内各县(市、区)征集评选出的“平安娃娃”统一送省组委会参评。省组委会将筛选100对“平安娃娃”进行投票评选,确定“平安浙江”建设的形象娃娃“平平”和“安安”。在此基础上,设计制作一批迷你卡通“平安娃娃”(小挂件),宣传派送到家庭、农村、社区,以此推动“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传递平安浙江行(11月——12月)
1、举办“平安娃娃”浙江传递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庆祝少先队建队60周年活动,省组委会将举行“平安娃娃浙江行”传递活动启动仪式,重点开展“五送”活动,即送平安娃娃,送平安倡议书,送平安祝福卡,送平安歌谣,送平安自护常识光盘等。
2、开展“平安娃娃”浙江传递活动。“平安娃娃”从10月中旬开始在全省传递,顺序是湖州——嘉兴——舟山——宁波——台州——温州——丽水——衢州——金华——绍兴——杭州,要求各市因地制宜举办“手拉手,共建平安浙江”活动。传递活动在各市重点选取2—3个县(市、区)进行,真正做到有声势,有内容,有实效。
3、举办“手拉手,共建平安浙江”成果展示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总结“手拉手,共建平安浙江”主题教育活动经验,逐级评选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印少先队平安教育活动集等。省组委会将适时举办“手拉手,共建平安浙江”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展示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少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颁发1000枚省级“平安自护”奖章。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是建设“平安浙江”、加强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政法部门要把这项活动纳入“平安浙江”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协调,为组织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引导少年儿童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增强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自救的本领。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平安行动纳入到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支持指导该项活动深入开展。公安部门要结合警民共建,组织警力,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少年儿童掌握自护知识,进行自护自救训练。广电部门要配合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2、创新载体,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少年儿童参与平安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既要根据少年儿童的成长需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使少年儿童快乐参与,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长本领,又要深入基层提供服务,为少年儿童多办实事好事,切实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使他们真正从社会稳定中受益。
3、营造氛围,完善机制。要加强平安自护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各项活动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向广大少年儿童和家长深入介绍这项活动,让社会更加了解这项活动,支持这项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找准结合点共同开展活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活动将由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青年时报、小学生世界报联合承办,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将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朱慧琴;0571—85152956(兼传真);电子信箱:zjsxd208@163.com。请各地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名单
共青团浙江省委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广电集团 浙江省平安办
浙江省少工委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手拉手”浙江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名单
主任:
宋光宝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
周柳军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
徐 旭 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周长甬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张绪培 省教育厅巡视员
凌秋来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顾顺坤 省广电集团副总编辑
委员:
章 丰 青年时报社社长、总编
劳虓虓 团浙江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工委副主任
魏慈瑛 省少工委副主任、省少先队总辅导员
郑曙鸣 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刘惠玲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阮文广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处长
李勤勇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
董景尧 小学生世界报社长、总编
主题词:手拉手 少年儿童 平安 行动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印 共印460份 |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0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