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初中、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现将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少先队浙江省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浙江省少先队“节能环保小实践”活动的通知》(团浙联〔2008〕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好“节能环保小实践”活动,力求取得良好的实效。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少先队“节能环保小实践”活动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