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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3-05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少工委、青少年宫,市直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组织我市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红领巾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落实市少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现将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浙江省“红领巾心向党 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团浙联〔2008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开展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在县(市、区)少先队工作会议上举行“校园红领巾健身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推广活动。

2、在各地组织展示活动的基础上,选送12个团队录制一个集体舞和一个集体游戏(两个项目中必须有一个是自编项目)的光盘,并在光盘表面标上单位名称和项目内容,附上活动总结于510送市少工委。

3、市少工委将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4、请各地少工委于115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送市少工委,由市少工委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少工委。联系人:廖思琴;联系电话:2091758

共青团丽水市委 丽水市教育局 少先队丽水市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浙江省“红领巾心向党 快乐和谐共成长”

各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青少年宫: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二次省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少工委五届三次全会和省第五次少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结合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祖国发展我成长”等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广泛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领巾心向党 快乐和谐共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08年全年

三、参加对象

浙江省全体少先队员。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1-2月)

2、普及推进阶段(3-10月)

3、总结表彰阶段(11-12月)

五、活动内容

1、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契机,围绕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广泛开展少先队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要求,以“快乐健身,我为奥运加油”为主题,在全省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中广泛开展以推广、普及校园集体舞和少先队集体游戏、开展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为主要内容、争雏鹰健身章为主要载体的校园红领巾快乐健身活动(具体实施步骤见附)。

2、紧扣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大力培育创业创新青少年人才,引领全省广大少先队员在我省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目标,以“快乐创新,我为自己鼓掌”为主题,在全省校内外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中广泛开展以环保、节能为主要内容、争雏鹰科普创新章和在青少年宫举办少年儿童节能创新大赛为主要载体的少先队快乐创新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将另行发文)。

3、着眼推动进城小公民和谐融入、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以“快乐互助,我为和谐添彩”为主题,在城乡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以“感受幸福奉献爱”为主要内容、争雏鹰手拉手章和在青少年宫举办进城小公民、留守少年儿童欢乐节为主要载体的城乡少年手拉手快乐互助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将另行发文)。

六、活动表彰

1、活动将评选表彰积极参与本次少先队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优秀少先队员若干名,并对参加省级展示的少先队员相应颁发省级雏鹰健身章、雏鹰科普创新章和雏鹰手拉手章。

2、活动将评选100个认真组织少先队员参加本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基层少先队组织,颁发活动优秀组织奖并给予物质奖励。

七、具体要求

1、“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是我省少先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穿2008年全年的全省性少先队活动,各地、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2、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因时制宜,积极创设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创造性地推进活动并取得实效。要分步实施,有重点地形成阶段性活动高潮。上半学年要结合全民迎奥运的浓厚氛围和“五一”、“六一”、“七一”等节庆日,以认真组织发动、开展好校园红领巾快乐健身活动为主;下半学年要结合建队节、教师节、科普周等重大节日,结合深入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深化“雏鹰争章”、“手拉手”等少先队品牌项目,以开展好少先队快乐创新、城乡少年手拉手快乐互助活动为主。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广泛动员,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少先队教育氛围。

3、各市少工委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主题活动推进方案,明确阶段性活动重点。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在少先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在“六一”儿童节及“十一三”建队节举行有一定规模影响、有明显少先队教育特色的集中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活跃基层,努力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少先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4、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以实际行动认真履行“全团带队”的光荣职责,切实把本次活动纳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总体部署,领导和帮助、支持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适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教育活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各市少工委制定的“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推进方案,请于2月29日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各地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也请及时汇总上报。各地评选出的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请于11月10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5151337 85065751(传真)联系人:魏慈瑛 朱慧琴

附件:

1校园红领巾快乐健身活动具体实施步骤

2“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获章队员推荐登记表

3、“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少先队浙江省工作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1:

校园红领巾快乐健身活动具体实施步骤

(一)1-2月份,宣传发动阶段。在各级少工委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利用寒假、春节等时机,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我为奥运加油”宣传活动和“奥运知识问答(竞赛)”活动,深入学习奥运知识,广泛宣传奥运精神(省少工委办公室将联合中国少年雏鹰网www.chinakids.com开辟网上竞答空间)。

(二)3-4月份,在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中广泛开展“红领巾集体舞、集体游戏”普及推广和自主创编活动,丰富队员课余生活,积极倡导快乐健身。

(三)5月份,以市为单位举办一次“校园红领巾快乐健身”活动展示,各市选拔出1-2个优秀团队进行红领巾校园集体舞、少先队集体游戏录像,5月15日前送省活动组委会参加省级初评。

(四)“六一”前后,省级初评优胜的单位组队参加省“校园红领巾快乐健身”活动展示,复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表彰奖励,并给积极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员颁发2008浙江省少先队雏鹰健身章。

附件3:

“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

获章队员推荐登记表

县(市、区)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

所在中队

Email

联系电话

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取得的主要成绩(500字)

县(市、区)团委、教育局意见:

(盖章) (盖章)

市少工委推荐意见:

(盖章)年

省少工委审批意见:

(盖章)年

附件4:

“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

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县(市、区)

推荐单位

负责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主题教育

活动的主要

做法及经验

(附3000字活动材料及活动图片3张)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市少工委推荐意见:

(盖章)年

省少工委审批意见:

(盖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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