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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10年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1-16 字体:

1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2009学年第二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6个月)+2010学年第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5000.00元)。

2、学校绩效考核等级

根据考核结果将义务教育学校按县属学校、农村初中和中心学校、镇级小学、乡级小学分为四类,各类学校按绩效考核分高低分为一至三等(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的学校只能为三等)。

以学校学年度考核、局班子和科室综合考核为绩效考核内容。

1)学校学年度考核占70%

按学校2009学年度考核和发展性评价考核(换算成百分制)实际得分计算。

2)局班子对学校学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占20%

按局班子对学校2009学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平均得分计算。

3)各科室对学校学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占10%

按各科室对学校2009学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平均得分计算。

3、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学段上对初中教师作适当倾斜。

义务教育学校2009学年第二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2×M×实际教职工总数

各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考核等级

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元)

A

B

C

寄宿制学校调节系数M

住宿率

010%

1130%

31%50%

51%80%300

81%或≥500

1000

调节 系数

10

1.02

1.04

1.06

1.08

1.1

4、单列考核人员

成技校工作人员、教育核算中心人员和会计、教育局抽调校舍建设人员由职成教科、计财科、校舍办负责考核。

遂昌县教育局

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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