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08年第三季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浙教办基〔2008〕168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08年第三季度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今年二季度以来,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但学校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现将三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三季度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总体情况
根据各市教育局上报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77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4人,同比下降7.33%。其中溺水死亡141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9.66%,比去年同期减少1人,同比下降0.71%;交通事故死亡17人,自杀3人,被杀4人,与去年同期持平;摔死、摔死、坠楼等其他原因死亡 11人,占总死亡人数的6.22%,比去年同期减少9人,同比下降45%;没有因触电、食物中毒和校舍倒塌而死亡的学生。从非正常死亡学生的学习阶段统计,幼儿5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83%,比去年同期减少3人,同比下降37.50%;小学生13O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5.45%,比去年同期减少8人,同比下降5、80%;初中生3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8.08o,比去年l 同期减少 5人,同比下降 1351%;高中生 10人,占总死亡人数l 的565%,比去年同期增加2人,同比上升25%。
二、第三季度各市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
杭州市三季度共有14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7.gi%,比去年同期减少5人,同比下降26.320。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9人、交通事故4人、自杀1人。在校内发生非正常死亡1人。
宁波市三季度共有ZI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N .86o,比去年同期减少 1人,同比下降 4.55%。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16人、交通事故死亡2人、被杀2人、其他原因死亡1人。
温州市三季度共有22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1243%,比去年同期减少7人,同比下降2414%。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18人、交通事故死亡1人、火灾死亡1人、被杀1人其他原因死亡1人。
嘉兴市三季度共有22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1243%,比去年同期增加2人,同比上升1000%。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19人、交通事故死亡2人、自杀1人。
湖州市三季度共有7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396%,比去年同期减少1人,同比下降1250%。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6人、交通事故死亡1人。
绍兴市三季度共有12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678%,与去年同期持平。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人、其他原因死亡1人。
金华市三李度共有 23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l 常死亡总人数的 1299%,比去年同期增加8人,同比上升15333%。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20人、安@事
故1人、其他原因死亡2人。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时非正常死亡1人。
衡州市三季度共有5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 2B3%,比去年同期减少.11人,同比下降 6875%。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5人。
丽水市三季度共有25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1412%,比去年同期增加8人,同比上升47刀6%。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16人、交通事故死亡4人、其他原因死亡5人。在校内发生非正常死亡1人。
台州市三季度共有20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 1130%,比去年同期减少 11人,同比下降3548%。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15人、交通事故死亡2人、被杀1人、自杀1人、其他原因死亡1人。在校内发生非正常死亡1人。
舟山市三季度共有6名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占全省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3、39%,比去年同期增加4人,同比上升20000%。从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溺水死亡6人。
三、第三季度各类事故的特点
分析第三季度发生的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溺水死亡事故集中高发。三季度全省在校学生因溺水死亡141人,Lh二季度的溺水死亡人数增加了92人,增幅为10824%;成为了全年学生溺水死亡的高发期,在溺水死亡的学生中,小学生有130人,占溺水死亡人数的92.20%,且以农村l 男生和外来民工子女居多。溺水事故的发生主要集中在7、8月;份,也正值暑期学生放假期间,分析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学生离校
放假后在时间和空间上比较自由,家长(尤其是农村家长和民工子女家长)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对孩子的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由于天气炎热,部分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安全自护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选择玩水、游泳消暑的较多;加上一些水域因挖沙、基建等原因潜在着许多安全隐患,致使这段时间学生溺水事故频频发生。
(二)道路交通事故形势有所好转。三季度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在校学生人数比二季度减少了17人,减幅为5000%,但仍占总死亡人数的第二位。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小学生10人,占58B2%;初中生5人,占2941%;高中生2人,占1177%。造成这些学生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在校外道路上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章被撞身亡的,学校自备的学生接送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三)事故死亡群体主要集中在小学阶段。从三季度非正常死亡学生的学习阶段来看,小学生占了死亡总人数的四分之三左右,且以溺水死亡居多。分析原因,除了小学阶段学生好动、好玩,自控能力差等身心因素外,一些学校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浮在表面,教育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教育效果不明显,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护自救能力薄弱也是导致小学阶段学生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四)校内自杀事件不容乐观。三季度共有3起自杀事故发生在校园内,且均属高中女生坠楼死亡。这些坠楼自杀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分析原因主要是个别学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因心理压力过大、缺少关爱和心理疏导等因素而引发的。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从今年前三季度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看,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虽然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但工作任务依然较重,丝毫不容放松。年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在前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38号)要求,积极会同当地建设、安监和公安等部门,于近期组织一次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行动,进一步摸清校园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点,对存在的隐患逐一进行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要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根据本区域和季节特点将有关安全知识有机纳入教育内容,融入学生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践演练,特别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小学阶段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避险技能。切实加强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特殊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早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和绩效考核体系,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导。
三要切实加强秋季防火,保障学生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当前已进行秋冬季节,气候干燥,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特别是森林防火教育;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在组织秋游、师D 生运动会等学生集体活动时,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制订好
活动安全预案;落实相关责任人,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四要继续做好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校一刻不能放松,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部门在山东威海联合召开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接送车规范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接送车的有效监管,推进规范化管理。密切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合作,对学生接送车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和安全检验,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结合排查;及时发现和取缔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车辆以及报废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的行为。学校租用不符合校车标准车辆接送学生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我厅将适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各地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抽查。
二○○八年十一五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