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教育局督导室工作总结
2014年,教育督导室的工作以《教育督导条例》为指导,以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教育现代化县为目标,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评估”职责,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和自主发展,不断推进了我县教育良性发展。
一、科学统筹,全力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与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是今年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为此,对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3项基本办学条件逐校逐一进行了核对,并及时补充和调剂了学校之间的教育装备资源;对县域内公办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8项指标以及综合均衡异系数进行了进一步核算;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21项指标,逐项进行了核评。小学、初中的综合均衡差异系数分别为0.4333和0.2000,均达到了评价标准“小学综合均衡差异系数低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的要求。我县问卷调查的满意度是88.1%,达到了“满意度85%以上”的要求。2014年4月16-17日,我县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督导室、省教育厅组织的现场督导评估。针对省督导评估组的评估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2014年12月10-11日,国家督导评估组莅临我县现场认定评估,我县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二、参谋献策,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
一是对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指标要求,就第1至41个三级指标(第42个指标是附加指标除外)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有32项达标,4项基本达标,5项不达标,得分835分(满分1000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学前教育幼儿园办学条件差,等级幼儿园覆盖率、幼儿教师持证率与标准差距非常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率有差距,小学班额控制与标准差距非常大,部分学校超规模办学严重;高中教育课改问题大,遂昌中学特色示范高中创建困难重重,高中教育段毛入学率和完成率与标准差距非常大,高中会考(学考)合格率和A等率与标准有差距。二是根据我县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实施方案和《遂昌县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规划》,以及省市要求,自查自评并上报了2013年度遂昌县教育现代化县创建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并上报了2014—2017年度遂昌县教育现代化县创建目标和措施。三是积极开展市级现代化达标示范学校、学前教育达标示范乡镇的创建,金岸小学、万向中学、育才小学和育才中学4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现代化学校,王村口镇、应村乡2个乡镇被评为市级学前教育达标乡镇。四是主动指导遂昌中学创建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遂昌中学今年虽然申报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但是因差距太大,省评估通过的可能性极小。
三、统筹兼顾,全力完成上级教育专项督导和调研任务
一是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及责任督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围绕督导的主要内容开展了自查自评。二是2014年6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围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就“是否存在D级危房、食堂是否等满足就餐需要”等14项内容的开展了排查。9月16日,由教育部装备中心副主任刘诗海带队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组莅临我县督导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三是根据《丽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围绕《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的要求开展了自查自评,分析问题和困难。四是配合做好了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财政教育投入和使用管理自查工作。
四、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学校发展性评估和常规督导工作
一是修订了学校发展性评估考核办法,优化调整考核指标,组织各科室精干力量分组到各学校进行了学校发展性评估考核工作,对各校的办学成效、亮点和分析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梳理,为学校发展把脉,为领导决策参谋,不断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努力促进“一校一特色,校校有特色”竞争格局的形成。二是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对学校办学行为、“减负”等工作开展与督导,着力抓好“源头减负”、“过程减负”、“结果减负”三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三是围绕《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就集体备课、提前一周备课、作业布置批改与二次达标、培优补差、质量分析、学生体育活动等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校长和教导主任听课开展了随机督导检查;就值周领导在岗、晚自修管理、校容校貌、食堂管理、住校生就寝管理、教师住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暗访,有效地推进了以“有效管理、有效备课、有效上课”为主要内容的“有效课堂”以及“少讲多学”教学模式改革的深化。
五、积极探索,全力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
一是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调整了部分兼职督学,为全县每所中小学落实了一位责任督学,更换了“责任区督学公示牌”,编制了《督学手册》。二是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5月8日召开了遂昌县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举办了责任督学培训会,就教育督导的发展、教育督导法规、责任督学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布置。5月、10月、12月份分三批组织专兼职督学和部分校长赴苏州大学参加市督学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5年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督导条例》为指导,坚持把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评估”教育督导职责,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注重督导评估后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与办学水平的提升,积极向上级建言献策,服务于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全力推进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教育现代化县创建是教育部门近几年内的一件大事。为此,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2015年度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目标的落实;二是继续做好学前教育达标示范乡镇和现代化学校创建评估工作,力争创学前教育达标乡镇1-2个,创建市现代化学校1-2所;三是主动协助与指导遂昌中学做好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创建、申报和迎评工作。
2.强化学校执行力督查。重点做好:一是加强学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督查;二是做好规范办学、“减负”等工作督查;三是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督导,尤其是教育教学常规日常管理指导与督导;四是组织开展一次学校贯彻县教育局出台有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3.做好2014学年中小学发展性评估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使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力求考核要素具有科学性、导向性,计分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可测性。二是组织好评估考核过程,做到客观公正,比较科学评价每一个学校。
4.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在每所学校都落实了一位责任督学,“责任区督学公示牌”挂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就责任督学如何正常开展督学,真正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上做一些探索与实践。
5.指导学校做好第三轮(2015——2017学年)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论证工作,不断促进学校发展,提高管理水平。
6.全面做好上级有关教育专项督导工作,配合市督导室加强对高中段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
7.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督导力度。为规范办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督导室将协同有关科室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与督导。
三、工作措施
1、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围绕全县年度教育工作重点、难点,加强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加强跟踪督查,强化落实。
2.坚持终结性评估与过程性评估相结合。与教育局有关科室密切配合,将各校平时的重点教育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学年终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
3.坚持学校规范性督导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在教育督导实施过程中,既要注重学校的规范性建设,又要积极鼓励学校自主发展、个性发展、特色发展,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向高层次发展。
4.优化督导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有效性。不断巩固和完善“责任督学”、“督导预查”、“督导回访”、“督学听课”、“督导调研”、“督学研究”以及“教育督导整改跟踪督查”等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在依法治教中的权威和地位。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宣传和交流,使我县各学校及时了解教育督导情况,从而推进各学校依法治教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