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我省校园安全形势的通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我省校园安全形势的通报
浙教电传〔2012〕4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截至2月15日,2012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发生非正常事件10起,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到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简要情况
(一)涉及学生人身安全事件
1.1月1日晚,某高中高二学生周XX因与同学董XX(已退学)有矛盾,便与同学李XX密谋,将董XX骗至县城一桥边,伺机埋伏在一旁的李XX用刀将董XX杀死。2名犯罪嫌疑人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2月9日和2月13日早晨7时许,某实验中学1名六年级女生和1名七年级女生在上学途中,先后被1名骑摩托车中年
男子拦截,以诱骗或用刀胁迫的方式,将女生分别带至附近的绿化带及绿化带施工房内,对女生进行强制猥亵或强奸。学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 月14 日早晨7 时许,歹徒在作案地附近转悠,并试图接近女学生时,被守候的学校政教处、安保处干部和保安人员发现摁倒,并与迅速赶到的公安人员共同制服歹徒。搜查发现歹徒随身带有匕首1 把。经审讯,两起案件均系此人所为。具体案情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2 月13 日上午,杭州某宾馆发生一男一女血案,其中女性发现时已死亡,男性经医院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该男性为某大学大一学生,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
(二)涉及师生家长心理健康事件
1.2 月3 日晚,某职业技术学院女生郑XX 因感情问题在一出租房内自杀身亡。
2.2 月9 日中午,某大学女生林XX 在寝室内上吊自杀。被及时发现后送医院抢救,目前尚未苏醒,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据了解,该生有抑郁症倾向。
3.2 月8 日中午,某小学二年级学生李XX 在家时被其患精神病的母亲掐昏,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2 月10 日凌晨5 时许,某学校女教师张X 在家中坠楼身亡。经警方初步调查,张X 系自杀身亡。
(三)涉及学生交通安全事件
1.1月7日上午7时45分左右,某学院学生自发租用的一辆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与另一车辆相撞,造成另一车上2名乘客当场死亡。大巴车上有该学院54名假期回家学生,车上学生没有受伤。
2.2月13日早晨7时许,某民办学校租用的学生接送车在开往学校途中,与前车发生追尾,接送车失控后撞向桥上栏杆,车辆冲出路沿。事发后司机及社会人员砸破车窗玻璃,将学生疏散到车外,车上学生均未受伤。据了解,该接送车尚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四)火灾事故
1月10日23时许,衢州学院一老师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因在烘箱内烘烤物品不当造成实验室失火,无人员伤亡。
二、近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春季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着力强化安全教育和校园防控,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坚持安全教育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在日常教育教学中,重点开展治安防范、道路交通、溺水、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技能;加强学生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发动学生查找、排摸、提供身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思想动态信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应急 联动,对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整治,消除治安隐患;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切实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
二是切实做好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防范自杀事件。春季历来是各类精神疾病的高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作用,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设计教育帮助方案,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并进行教育跟踪和评估;不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行为失范学生及心理困难学生的帮扶体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会同公安、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学生身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配合做好管控工作,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三是加强调研与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各地各校要针对近一个时期我厅对各地学生接送车安全检查情况及有关事故的通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报我厅校园安全管理处。要认真调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实施学生接送车安全保障工程做好准备。
四是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安全制度,防范火灾等事故发生。目前我省各地还处于寒冷季节,仍是火灾事故易发时期。各地各校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商务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检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严格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要对校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要加强对实验室消防安全的管理,特别是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程序管理使用,做到仓库存放、专人保管、适量取用、用后归还,对烘烤箱等发热的实验器材要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实验过程不随意离开,切实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