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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材料

遂昌县教育局机关保密制度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11-05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机关保密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守国家档案机密,不失密、不泄密。
    二、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文件、传真、电报、信函、档案及各种保密资料的印刷、收发、转递、阅办、借阅、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三、机要件传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专柜存放,逐份登记,及时呈送局领导批示,并严格按批阅范围传阅。阅办完毕的机要件应及时清退,不得私自存留和销毁。
    四、翻印、复印文件必须经局有关领导批准,绝密文件严禁翻印、复印。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柜、抽屉内,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窗锁门,严防失、泄密;复印件要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并由办公室负责按期收回密级文件、资料。
    五、起草文件等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得随便丢弃,更不得将机密文件当废纸出卖。销毁的秘密文件必须登记造册,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并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六、不准在公共场所或者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发表文章、著述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不准携带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等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八、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必须及时交局办公室登记存档,不得擅自留存。
    九、严禁通过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网络传输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
    十、对计算机系统信息,要严格划分密级。凡秘密信息,一律不准在开放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里加工、贮存、传输。计算机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计算机加工的秘密信息,要存入专用软盘,指定专人保管。
    十一、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责任制。计算机保密管理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涉密计算机可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但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相连。
    十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凡需要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局教育网络及文字材料),均需由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人员审核签字,并逐级送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十三、做好节假日保密工作,每逢重大节日前,要对文件、资料进行检查清理和保管。
    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对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涂改、伪造、撕毁、丢失,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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