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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材料

关于调整学校购买体育教师教学工作服装费开支标准的函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6-1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鉴于近年来物价指数不断上涨,根据省教育委员会、省财政厅浙体字[1990]77号、浙财行字[1990]51号文件关于购买体育教师教学工作服装费用开支的标准和办法,参考我市兄弟县(市)的做法,现就我县体育教师教学工作服装费开支标准和办法调整如下:

一、服装费发放对象为高中、初中、小学的专职体育教师(包括每周任体育课八节以上的兼职教师)。

二、开支标准每人每年一套运动衣裤、一双运动鞋,总金额不低于500元。

三、购买体育教师教学工作服装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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