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内部资料>交流材料>详细内容

交流材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2-14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省厅安排,215-16日,省厅将来我县开展开学工作检查,并到部分学校现场检查指导。请各校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省厅检查的重点内容(附件)进行自查整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减负”工作检查重点

(一)检查“六个严格”落实情况

1.检查课程开设情况。学校是否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是否存在两张课程表情况。

2.检查学生作业量情况。小学一、二年级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是否每天控制在 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是否每天控制在 2小时以内。教师是否做到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3.检查补课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利用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有无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有无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检查考试管理情况。学校是否经常举行学科考试;是否公布学生成绩,是否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检查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情况。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是否超过6小时、7小时。是否组织集体早自修,是否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是否超过 2课时。学生每天是否有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检查招生秩序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是否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检查“六项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各地是否落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校联动机制。

(三)检查“减负”督查机制落实情况

检查各地是否落实“减负”督查机制,是否已强化督学责任区责任,是否落实“减负”巡查制度。已设置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可录音)、电子信箱是否畅通。

二、解决择校问题的有关情况

(一)是否已将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二)是否已落实 2010 3 月起施行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关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距情况。

三、国有民办高中清理情况

(一)国有民办高中现状。

(二)是否已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思路,明确清理规范对象,逐校制定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的改制方案。

四、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一)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情况。

(二)实施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情况。

五、学校安全工作检查重点

(一)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情况。

(二)校舍安全情况。

(三)学校消防安全情况。

(四)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五)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六、其他

(一)开学情况。

(二)学校安全工作。 

(三)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