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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材料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防溺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6-1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随着天气转热,进入了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频发季节。2008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共发生溺水事故22起,造成24名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占非正常死亡学生总人数的51.1%2009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共发生溺水事故25起,造成28名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占非正常死亡学生总人数的70%2010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共发生溺水事故19起,造成21名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占非正常死亡学生总人数的60%。今年520日,我市莲都区大港头学校1名初一学生放学回家后和同班两位同学到瓯江游泳,不幸溺水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学生亲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痛,给家庭和学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溺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丽教安〔201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溺水,珍爱生命。

二、活动时间

2011610日至108日。

三、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校师生及家长。

四、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师生动员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并作强调讲话,要安排学生代表作表态发言。动员会上举行一次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全校师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长期悬挂。

2.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以近年来县内外学生溺水死亡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使学生情感上有触动,避免空洞说教。

3.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利用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每周安排一位学生作12分钟简短演讲,可以采取班级轮流制,讲稿以班级为单位征集,提高学生参与率。

4.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温馨提示语征集比赛活动。活动尽可能提高学生参与面,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集中展示播放,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或者展板,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进行展示。

5.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并充分利用短信平台、致家长信、家访等形式,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尤其要开展好这项工作。

6.签订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承诺书的签订率务求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二个重点

1.突出重点教育对象。2010年全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21人,其中小学生14人,占66.7%,要将小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在农村学校就读的15人,占71.4%,要将农村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9人,占42.8%,要将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作为重点教育对象。

2.突出重点教育时段。2010年溺水死亡的21人中,均发生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其中暑假期间溺水死亡15人,占71.4%,因此,要将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特别是暑期即将来临,各地各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二)明确“五不”要求

1.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到不熟悉且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到无人监管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边玩耍戏水;

5.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三)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监管网络

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监护人,学校要告知家长切实承担起对孩子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对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校要通过家访将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社区、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联系,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游泳、戏水行为,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利用当地媒体加强防溺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江河、溪流、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边树立安全警示牌,在溺水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全面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的管理。

(四)及时排查整治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存在的溺水隐患

各校要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校内水池、河流有危险的地方要加固安全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对学校周边的河流、水库、池塘以及学校附近工地上的水坑,要在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语,提示这些地方存在的危险。加强学校值班人员的巡逻力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嬉戏,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各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研究、立即部署有关工作,立即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并于10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xxbs@163.com

附件:遂昌县中小学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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