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四单位《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6年3月29日前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自查表》(见附件)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局计财科。
附件: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